境外个人凭2007年2月1日之前的兑换水单是否可以办理人民币兑回业务? PDF Print E-mail
http://www.inpi.com.cn/OtherFile/20092140121979677801.php/info/arinfo/748/答:对于原兑换日在2007年2月1日前的兑换水单,在其办理兑换时,距原兑换日在24个月内的,可以作为兑回的有效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