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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范围: - 2007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 2006年届二次派遣和改派的毕业生
毕业生必备材料: - 报到证
- 学位证
- 毕业证
- 就业协议书(学校发/一式三份)
- 身份证
- 户口迁移证
- 档案
- 解约函(改派者)
- 异地就业函(省外二次派遣)
协会必备材料: - 与毕业生签订的网上就业协议书
- 落户证明信(派出所)
- 青岛市入市落户证明
- 集体户挂靠管理协议书
- 入市落户通知书(人事局审核打印)
说明: 二次派遣是指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生源地人事局的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落实就业单位后,由接收单位同级人事部门办理的派遣手续。 改派是指就业报到证已签发到接收单位,在改派期内,因特殊情况与原接收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申请回生源地就业或与新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由各级人事部门办理的改派手续。 一、报到- 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 持就业报到证和单位要求的有关材料直接到接收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省内院校毕业生 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bys.cn/),使用“网上报到”栏目,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报到”后,持签发到各市、县人事部门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和户口迁移证到相关的人事部门办理落户等手续。
-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山东生源省外院校毕业生 回省报到的(含报到证签发到省人事厅报到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bys.cn/)上注册后,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生源所在市(地级市)人事部门办理报到、激活网上账号和落户等手续,省人事厅不再办理签转手续。
二、二次派遣二次派遣是指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生源地人事局的毕业生,在规定期限(自派遣之日起2年)内落实就业单位后,由接收单位同级人事部门办理的派遣手续。 - 省内院校毕业生在省内落实就业单位的手续办理流程: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bys.cn/),与接收单位在网上签订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暂不具备网上签约条件的,可签订纸质就业协议书。具体操作如下: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bys.cn/)进入个人专区,使用“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功能,将接收单位信息录入到网上并下载打印出来),网上鉴证后,打印出来并加盖相关公章----到生源地人事局开退函----带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退函到接收单位同级人事部门办理派遣手续。
- 省内院校毕业生出省就业的手续办理流程:向学校申请省外就业协议书与接收单位签约,并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bys.cn/)上录入签约信息----派回生源地的,到生源地人事局开退函;已签过就业协议的,由原接收单位出具解约函---- 带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退函(解约函)到省人事厅办理派遣手续。
- 省外院校毕业生在省内落实就业单位的手续办理流程:持毕业学校发的纸质就业协议书与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到接收单位同级人事部门办理鉴证和派遣手续。其中异地就业的(含人事代理的),须出具生源地人事部门同意其异地就业的函。
三、调整改派毕业生的调整改派是指就业报到证已签发到接收单位,在改派期(自改派之日起2年)内,因特殊情况与原接收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申请回生源地就业或与新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由各级人事部门办理的改派手续。 办理流程: (一)本市内两个单位之间改派 - 原接收单位登陆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点击“签约解约管理”中的“已签协议书管理”,选中要解约的毕业生后,点击“解约协商”,毕业生应约后,打印解约证明信,用人单位及毕业生双方签字盖章。
- 接收单位登陆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与毕业生进行网上签约,审核后打印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及毕业生双方签字盖章。
- 所需材料: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原单位解约证明信、新单位就业协议书。
注:若有一方单位所在地在五市三区,需经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后,方可办理改派手续。 (二)由外市就业单位改派至本市就业 - 原单位出具解除协议证明(若毕业生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报到证派回生源地人事局报到的不需证明)。
- 新接收单位登陆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与毕业生进行网上签约,审核后打印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及毕业生双方签字盖章,用人单位在五市三区的须经当地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盖章。
- 所需材料: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新接收单位网上就业协议书
- 毕业生持以上材料到市毕业生就业处办理审核手续后,到原单位(或原籍人事局)所在地级市人事局办理改派手续。
(三)由青岛就业单位改派至外市就业 - 原接收单位登陆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点击“签约解约管理”中的“已签协议书管理”,选中要解约的毕业生后,点击“解约协商”,毕业生应约后,打印解约证明信,用人单位及毕业生双方签字盖章。
- 新接收单位出具接收证明,并由当地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
- 所需材料:报到证、原单位解约证明信、新单位接收证明。
(四)青岛市未就业毕业生改派至外市就业 - 新接收单位出具接收证明,并由当地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
- 所需材料:报到证、新单位出具证明
(五)退回生源地 - 原接收单位登陆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点击“签约解约管理”中的“已签协议书管理”,选中要解约的毕业生后,点击“解约协商”,毕业生应约后,打印解约证明信,毕业生个人签字“同意与单位解约,退回生源地”,用人单位盖章(若用人单位在五市三区,解除协议证明需经当地人事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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