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会计从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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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ritten by Yolanda |
| Wednesday, 14 May 2008 1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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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财政局文件 青财会〔2008〕7号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2008年会计从业资格 计算机网络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市)财政局,市直各单位,各驻青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山东省财政厅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和《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2008年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计算机网络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包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三个考试科目,除《珠算五级》以外,其它全部采取上机答题方式。此次考试只进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两个科目的考试,《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另行单独报考,考生可报名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电算化考试或珠算协会组织的珠算定级考试。其中,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报名在登州路23号(青岛市中华会计函授学校,电话:82723396),其他区、市的考生可参加当地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电算化考试。考试合格,颁发《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 二、报名及免试条件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青财会〔2005〕9号)的有关规定,在本市有工作单位或有本市居住证明(户口或暂住证),拟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免试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的规定,持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签发日期在2年以内的(2006年2月份至2008年2月份)中专以上学历证书,所学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电算化、理财学考生,可只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个科目;不符合上述免试条件的,须参加全部三个科目考试,其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科目必须同时报考,同时达到合格标准为有效成绩。《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可另行单独报考。 三、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我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计算机网络考试实施细则等五项规定(试行)的通知》(青财会〔2007〕18号)等相关文件和报名须知,报名确认后即视为全部认同并自觉遵守。报名程序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交费两个步骤。 (一)网上预报名 1. 报名时间:2月27日10:00—3月6日16:00。 2.报名网址:报考人员可登陆青岛市会计信息网(http://kj.qdf.gov.cn:81/),点击“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计算机网络考试报名”专栏或直接输入http://218.58.76.149/bm.htm实施网上预报名。 3.信息填报: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2008年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计算机网络考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1)的提示,真实填报相关信息。 4.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可按照网上报名“上传照片说明和照片处理工具”模块的要求上传照片。 5.选择交费点: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按照属地化原则,报考人员选择交费点时,有工作单位的应选择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的确认交费点;没有工作单位的,应选择户口(或暂住户口)所在地财政部门的确认交费点(附件2)。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可获取网上报名序号并打印报名信息表。 报名后若发现报名信息有误,报考人员可按照网上报名“信息修改”模块的提示进行修改。 (二)现场确认及交费 网上预报名成功后,请报考人员于3月12日—3月25日(周六、周日除外)到所选择的交费点办理确认及交费手续。报名一经确认,有关信息不可更改。办理现场确认及交费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资料: 1. 网上打印并确认后的报名信息表; 2. 本人身份证(或青岛市有效暂住证); 3. 符合免试条件的需带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 四、收费标准 按照青岛市物价局青价费〔2006〕126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目考试费60元。 五、考点及考场安排 考点由各区(市)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报市财政局审查后确定。考场安排由计算机程序自动编排确定。 六、考试教材及考前辅导 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参考用书编写组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组织编写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参考用书,报考人员在确认及收费时可自愿选购,每本定价15元。 七、考试时间 2008年考试将于5月20日起进行。参加考试人员应以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地点为准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不可自行更改。考生缺考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八、答题方式及题型 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市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标准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考试全部为客观题,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九、其他相关事宜 (一)报考人员应到财政部门指定的网站和确认交费点办理确认及交费手续。报考人员在非指定网站和确认交费点办理确认及交费手续,出现任何问题,由报考人员自负。各确认交费点和培训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报考人员参加培训和购买相关考试用书。 (二)为方便考生,提高工作效率,从今年起实行准考证网上自行打印,考生可直接登录青岛市会计信息网(http://kj.qdf.gov.cn:81/),点击“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计算机网络考试报名”专栏或直接输入http://218.58.76.149/bm.htm进入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5月6日—19日,准考证不需盖章。 (三)考试结束后,考生可于6月10日—6月30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考试成绩,考试合格者自行打印“2008年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计算机网络考试成绩合格单”,成绩有效期一年(2008年5月20日至2009年5月19日)。 (四)确认报名信息及收费工作结束后,各区(市)财政局应抓紧时间整理、核对报名有关事项,于2007年3月27日前完成本项工作。 |



